海南房地产开发商延期交房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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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法律及相关法律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合理期限内仍不履行,当事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超过规定期限交付房屋的,可以先行催告,如果仍不履行,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退还首付款和定金,并要求开发商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为何有签订补充协议
附加协议是指买卖双方在使用示范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时,为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而对双方各自感兴趣的条款进行修改或添加的协议,如果附加协议与主合同条款不一致,则以附加协议的内容为准。
一般情况下,补充协议包括以下内容:公摊面积误差处理;装修标准,尤其是精装房,开发商在合同中通常用到装修材料,通常指“高档、进口、同档次”,此类约定不明确,双方可在补充协议中约定具体装修材料的品牌、规格、型号、颜色等具体内容;付款方式变更,很多购房者选择了银行按揭付款方式,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购房者已经支付了首付款,如果银行贷款没有通过审批,就应在补充协议中明确其他处理方式。
房地产权证办理期限,不能按期办理房地产权证的违约责任,以及违约责任的计算方式;保修、维修责任,房屋交付使用时,配套设施、设备产品已安装完毕,保修期已过数月,应当与开发商约定保修、维修的起算日期和时限;不可抗力,应当明确不可抗力的范围限于法律规定的自然灾害;影响购房者购买要求的广告宣传或承诺内容,应当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将不可抗力的范围限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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