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昌江买房以房换房纠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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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地区有很多人会以房换房改善自己的居住条件,但是在换房过程中难免会遇到纠纷。在海南昌江买房后出现纠纷应该如何处理?


在自愿基础上,公民之间达成的互换房屋协议,如果经房管部门批准并办理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应当认定为有效,如果一方反悔,则不予支持。或者虽然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但在《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施行前,实际进行交换使用管理多年,又没有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等违法行为发生的,一般应当认定互换权有效,但应当补办过户手续。
本规定施行后,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房屋,在发生纠纷后,一般应认定为换房无效。房屋租赁合同经公证机关公证的,自公证机关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之日起生效。换房后,在办理房屋使用权变更手续后,原租赁合同终止,且出租人已与新的承租人签订了新的租赁合同的情况下,如果是公民之间自愿协商互换私有房屋承租权或公房使用权的,不予支持。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擅自与第三人互换使用房屋的,除出租人追认外,一般应认定为互换无效,责令双方各自腾房。
房地产存在风险,换房要谨慎。为求便宜投机取巧,最后偷鸡不成蚀把米的大有人在。收益和风险成正比,原本曾经十分神圣的婚姻在利益的驱使下变成了规避政策的工具,这种行为看上去是省钱,实际上却隐藏着巨大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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