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房地产购房谨防消费陷阱

  • 来源: 海南房地产
  • 类别:置业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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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本市各级价格监督检查部门开展了房地产市场价格监管专项整治行动,查处了一批价格违法案件。房产开发与交易流程复杂,专业性强,很多消费者很容易落入开发商、销售商和中介机构的各种圈套之中。前一日,市物价检查所特别提醒消费者谨防以下四类海南房地产消费陷阱。


1、过高的价格会招致中介费用。
根据相关规定,租赁中介中介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最高收费标准为一个月租金的70%。但一家房地产中介机构却违反了这一规定,向租户和出租人分别收取每月35%和100%的中介服务费,总共收取了135%的中介服务费,大大超过了有关政府指导价更高的规定。为此,物价监督检查机构已责令其退还多收价款,并处以罚款。
2、开发商涨价了。
根据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房价之外另行收取已计入开发成本的费用。一家房地产开发商在施工图纸上注明,该房屋的设计包含煤气表,煤气表费用已计入开发成本,属于房屋总价的一部分,但其在售房合同中又在房屋总价外加收每户500元煤气表费用。经过核实,开发商以这种方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400万余元。物价监督检查机构已责令其退还消费者多收的价款,目前已清退三百万余元。
3、开发商价格欺诈。
一家房地产开发商在报纸上刊登广告,标明了该楼盘20套商品房的销售单价及促销价格。按照《关于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原价是指在本次降价前七天内,经营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的票据上的较低交易价格;如前七天内无交易价格,则在降价前一天的交易价格为原价。
但是,经过核实,这20套商品房并没有按照刊登的原价成交,即,广告中标明的“原价”和“折后额度”都是虚假的,属于《价格法》规定的经营者不得有“利用虚假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交易”的不正当价格行为。物价监督检查机构已依法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
4、明码标价不规范。
在房屋销售价目表中,房地产销售商只标明房屋编号、建筑面积、总价和单价,而没有按规定标明套内面积、公用分摊建筑面积、计价单位和有效时段。有些房地产中介机构公布的收费标准也不够规范,有的还张贴各种过期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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