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手公寓楼买卖的税金规范
公寓楼在开展新房子买卖,即顾客从房地产商手里选购一手公寓楼时,只需交纳3%的房产契税和1%的群众房屋维修基金。
二手公寓楼买卖的税金规范
买卖方均需交纳:
合同印花税:买卖方按当次买房总价格各交纳0.025%,即税务局核算成本*0.025%。
顾客交纳
1.房产契税:无论是不是出示税票,公寓楼的房产契税一般都依照当次买房总价格,即税务局核
价的3%交纳。
商家交纳(不出示税票)
2.所得税:一般按当次买房总价格的5.3%交纳,即税务局核算成本的5.3%。
3.个税:按当次买房总价格的1.5%交纳,即税务局核算成本*1.5%。
4.土增:按当次买房总价格的5%交纳,即税务局核算成本*5%。
商家交纳(可出示税票)
2.所得税:按房子增值额的5.3%交纳,即(税务局核算成本-入门发门票)*5.3%。
3.个税:按差值的20%交纳,即(税务局核算成本一上手发门票)*20%。
4.土增:按土地资源增值额的高矮,对升值一部分征缴30%-60%的所得税。以下:
①增值额未超出扣减新项目额度50%的一部分,征收率为30%。
②增值额超出扣减新项目额度50%、未超出扣减新项目额度100%的一部分,征收率为40%。
③增值额超出扣减新项目额度100%、未超出扣减新项目额度200%的一部分,征收率为50%。
④增值额超出扣减新项目额度200%的一部分,征收率为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