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纠纷和法律盲点你要知道

  

1、物业管理费纠纷的解决。
物业管理费纠纷是当前物业管理纠纷中较为普遍存在的问题,它不仅涉及到合同中约定的物业管理直接费用,还涉及到物业管理企业所承担的供暖、供热水等费用。业主拒交物业管理费的主要抗辩理由有:1、物业管理不到位,小区脏乱差;2、供暖供热水温度不够,供水量不足;3、小区内业主车辆丢失;4、小区内配套设施不完善等。
2、业主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这类纠纷一般都是由小区业主的汽车、摩托车、自行车丢失造成的,这也是小区物业管理的瓶颈问题。小区保安责任的相关法律规定不够完善,如何合理分配物业管理企业的财产损失赔偿责任没有相应的依据,很容易发生此类纠纷。对物业管理企业的主要抗辩理由是,其收取的物业管理费是一项综合管理费用,其收费水平只能保证提供相关的清洁服务、代办服务和一般的小区保安服务。
3、小区公用设施损害赔偿纠纷中的侵权责任问题。
这类纠纷主要是由于物业管理公司对小区道路、窨井、广告牌、管道等设施管理不善,造成业主人身伤害而引发的纠纷。对物业管理企业提出的主要抗辩理由是,物业管理企业并非相关设施的所有权人,只能提供一般的管理服务,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4、小区公共设施中公共部位的侵权纠纷。
部分业主进入小区后擅自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引起了其他多数业主的不满,而这部分业主要求物业管理企业对个别业主的乱搭乱建行为进行查处。这类纠纷中,如物业管理企业对个别业主的乱搭乱建行为进行查处时,往往会出现无行政执法权的越权行为。在这类纠纷中,物业管理企业的主要抗辩理由是其没有行政执法权。
5、小区公用设施出租获利问题。
这类争议主要是由小区个别业主或物业管理企业擅自将小区物业共用部位自用、出租、牟利而引发的。因为这类纠纷涉及建筑物的区分所有权问题,发生纠纷时双方的争议和分歧很大。一般来说,自用或出租的个别业主或物业管理企业的主要抗辩理由是:它是物业的公共部分的合法使用。
6、停车收费发生纠纷。
这类纠纷主要是由物业管理企业以维护小区管理秩序为由,或以业主委员会规定为由,向拥有车辆的业主收取车位费、道路维护费、进门费等费用而引起的,由于物业管理企业收取的上述费用往往是自行制定,且未经物价部门批准,或虽经业主委员会同意,但由于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或规章作为依据,因而争议较大。对此,物业管理企业的抗辩理由是,收费主要是为了修复受损的小区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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