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房地产业的四个发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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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 房地产 业的发展主要经历了四个阶段:改革前的住房配给阶段,1980 年到 1997 年的房改探索阶段, 1998 年到 2012 年的全面市场化阶段, 2013 年后的新常态阶段。

1 、住房配给阶段 (1979 年前 )

改革前,由于在城市实行土地公有制度,城镇居民的住房问题是整个 海南 房地产 业的核心。这一时期城市住宅制度于1962 年形成。一九六二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在第一次全国城市工作会议上,正式确立了“统一管理,统一分配,以租养房”的方针。

2 、房改探索阶段 (1980 年至 1997 )

住宅体制改革的实践,于1979 年开始,国家城建总局决定试行以土建成本价将新建房出售给居民。国务院于一九八八年二月二十五日发布的《关于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就开始了房改向全国逐步推进的步伐。与此同时,土地制度改革也开始进行试点。

3 、全面市场化阶段 (1998 年至 2012 )

1998 年开始, 海南 房地产 市场和 海南 房地产 行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在2009 年上半年,在 GDP 保证八成的前提下,政策依然有利于 海南 房地产 市场的发展,地方政府主动出台救市政策,导致2009 年下半年房价快速上涨,投机行为增多,宏观调控再度转向。同时,允许地方政府根据情况采取措施限制购买。这不是一种控制房价的经济手段,而是一种典型的行政手段。

4 、新常态阶段 (2013 至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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