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统一登记与房地产发展的关系

  • 来源: 海南房产
  • 类别:置业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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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处不动产仅指土地、房屋、草原、林地等,为研究其发展趋势,本文仅指不动产。鉴于不动产的不可移动性所带来的权利归属的复杂性,不能简单地根据谁目前拥有该不动产来确定其归属。因此不动产登记的初衷就是要明确不动产的产权关系。


一、不动产统一登记的目的不是降低房价。房地产统一登记与房价下跌并无直接关系,其直接目的并非房价下跌。在市场经济理论中,房价是由房地产的供求关系决定的,而其它看似与房价相关的因素则是通过供求对房价产生间接的影响。
有人说,不动产登记后,必然会使信息公开化,从而产生“反腐”效应,进而对房价形成打压。但是,如果只是为了这一目的,而仅仅是登记和公布房屋等信息,则低房价并非主要目的。
二、不动产统一登记不是为了征收房地产税。不动产统一登记与征收不动产税有着内在的逻辑关系,是两者的技术准备和配套条件。房地产税一开征,房主就已经亏本了,只好把房子出租或直接卖掉。这一政策不仅提高了房屋的入住率,还严厉打击了投机分子。但是,如果只是出于这一目的,执行限购令,缴纳市区房屋闲置费,就没有必要如此。很明显,不动产登记的目的并非征收房产税。
三、不动产真实目的地籍登记是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基础,其核心是权属登记,其主要目的是物权保护,其基本表现为空间信息的获取、勘验取证的法律性质、现势性强的时间性质和多重用途。
财产权是现代房地产的一个突出问题,与财产权有关的法律案件逐年增加,推行这一制度,不仅能有效地解决财产纠纷,而且为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扫除了障碍。
房地产作为海南的支柱产业,长期来看难以动摇,精心呵护、精准发力,是海南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明智选择。
1、是大力调整经济结构,实现多元化发展,增强产业基础,降低房地产比重;海南房地产行业比例过高的原因在于产业基础薄弱,特别是制造业和服务业不发达。应顺应现代产业融合、互融的发展趋势,促进产业间合作与融合,构建多元复合的产业体系,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十三五”期间着力打造海南省委、省政府提出的12大重点产业,是产业融合的成功案例。转型发展海南房地产产业,把房地产业作为海南的支柱产业,引导其与工业、旅游、医疗、健康养老、文化、教育、商业、金融等领域的良性互动,促进与城市化和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实施多元化跨界经营,解决长期存在比重过高、同质化低效等问题。
2、是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契机,坚定不移地减库存、调结构,用“两停”来逼迫海南房地产企业去产能、降质量、降粗放,实现华丽转身。
3、是坚持走精品化、高端化、特色化发展之路。海南得天独厚,气候宜人,必须坚决对低端房地产说“不”,坚持“亩产效益”,把稀缺资源做强做精。房地产行业应在空间布局、社区规划、业态类型、设施配套、服务质量等方面全面提升。
4、是集约供地,把好出让关,依法收回过期闲置和违规占用的土地。整治违规建设,为高端房地产企业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为老百姓留下生存空间,为实体经济腾出更多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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