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户口可以继承“宅基地”了

  • 来源: 海南房产
  • 类别:置业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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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块地”问题在农村一直是人们关注的问题。日前,自然资源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民政部、国家保密局、最高人民法院、农业农村部、国家税务总局等 7 部委联合研究 。提出 了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第3226 号建议。

     在此 建议中 ,针对 提到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问题”答复明确: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口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


     不要看这个句子只有短短的31 个字,但是这背后透露出来的信息量可以一点都不小!

     第一:房地一体保护农民合法权益。

     由于我国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所以在答复中明确提出“宅基地使用权”。那就是,我们对土地上的房屋拥有所有权,而对土地下的房屋只有使用权。

     应当指出的是,对于农村宅基地,其权益可以划分为三种:所有权、资格权和使用权。在这些权利中,所有权属于集体,资格权属于拥有房屋的村民,而这一次城镇居民可以明确继承的是使用权。

     显然,在农村,只能继承房屋,无法继承宅基地使用权,相关权益必然受到极大的损害。所以统一房地可谓是一种正本清源,有利于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第二:解决农民进城落户的后顾之忧。

     近几年来,为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实现一亿非户籍人口落户城市的目标,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连续发文,要求放宽城市落户限制,各地纷纷响应,超低门槛甚至零门槛落户遍地开花。

     但当户籍不再是农村人口进入城市的主要障碍时,土地问题就变得更加突出。

     目前,广大农民普遍关心的是,进城落户后,一旦农村户口转为城镇户口,宅基地能否收回?老房子要拆了吗?

     这七个部门明确答复,城镇户口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而且可以办理不动产登记。这样不但让广大农民吃下了定心丸,解决了进城落户的后顾之忧,而且进一步推进了城市化建设,可谓一举两得。

     第三 :不代表城市里的人可以到农村去买房。

     七大部门的回复一经发布,就引起了网民的广泛讨论。其中,有网友提出,城镇户口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这意味着城市人也可以到农村去买地建房吗?

     针对这一情况,专家表示,宅基地归农村集体所有,城镇户口的孩子可以继承,但不能买卖,这是底线所在。

     事实上,《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早就明确指出,宅基地是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严禁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严禁农民利用农村宅基地建造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严禁以流转为名非法圈占、买卖宅基地。

     看着这里,家有本难念的经的小伙伴们,是不是准备放心大胆落户 海南 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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