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房地产调控升級

  • 来源: 看房网
  • 类别:房产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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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青岛市(新楼盘)市国土规划房产管理局公布《关于持续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有序运行的通知》(通称《通知》),要求在当地范畴内新选购的新创建产品住宅和二手住宅,需获得《不动产权证书》满5年后才可发售买卖。除此之外,《通知》对当地人买房开展了限定,要求在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青岛市北区、黄岛、城阳区(包含高新园区)范畴内,对已有着1套住宅的当地(七区三市)户口农村居民(含一部分家庭主要成员为当地户口住户的家中)、可以出示从买房申请办理生效日前2年本质当地持续交纳12个月及之上个税个人纳税证明或社保交纳证实的非当地户口农村居民,限购政策1套住宅(含新创建产品住宅和二手住宅);对在所述地区内已有着2套及之上住宅的当地户口农村居民、有着1套及之上住宅的非当地户口农村居民、没法出示所述个人纳税证明或社保交纳证实的非当地户口农村居民,中止向其房屋出售。易居研究院中国智库管理中心科学研究主管严跃进表明,本次公布管控新政策显示信息青岛限购升級。本次现行政策将当地人买房列入到限购政策范畴,关键与落户口人口数量提升潜在性供货工作压力扩大相关。限购有利于房地产业平稳发展趋势。


通知还提醒,售房单位应在4月28日17时前将该通知实施前已形成实际交易尚未完成网签备案的商品住房明细及交易证明材料(包括商品住房的认购协议、认购单,购房发票、税控收据、非税控收据和资金支付凭证等)报房屋所在地房产交易管理部门。买卖双方或经纪机构应在4月28日17时前将该通知实施前已经形成交易尚未完成网签备案手续的存量住房完成网签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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